共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荣获“青海高原青年文明号”称号

19.06.2019  01:54




        近日,共青团青海省委对获得2017-2018年度“青海高原青年文明号”称号的100个青年集体进行授牌。共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逐级选拔、推荐、考核和集中公示,被团省委命名为2017年-2018年“青海高原青年文明号”。这是民事审判庭继2016年被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和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后的又一项省级殊荣。

        自2016年启动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工作以来,民事审判庭面对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始终以创建“学习型团队”、“奉献型团队”、“夯实型团队”为目标,坚持“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鼓励青年干警积极投身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努力营造出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民事审判庭在2016年成为全国首批家事改革工作试点法院,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中心的调解优势的基础上,加强与妇联、社区、司法、公安等方面的长期协调联动,构建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人民调解、社会救助等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和人民调解制度,为牧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温馨的诉讼服务。同时,全体青年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展现了青春风采,在司法改革中贡献了智慧力量,以实际行动和一流业绩树立了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的新形象。

        共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地处海南藏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共和县,担负着共和县辖区4个乡镇11万人口的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现有正式干警11名,聘用司法辅助人员3名,35岁以下干警比例为87%。2018年受理案件1345件,人民调解中心共成功调解民商事案件302件,其中家事案件79件。无上诉改判案件和引发上访事件,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作为一个年轻的审判业务庭室,我们在审判过程中担负着特殊的岗位职责、肩负着各级领导的殷切希望,也深知自己的使命任重而道远  。荣获“青海高原青年文明号”称号,是各级领导和院党组对民事审判庭工作的充分肯定和信任,更是对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的鞭策与鼓励。我们将继续努力,就如我们的创建口号一般,燃烧青春之火,铸就高原法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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