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官与执行法官联手妥维权

13.11.2018  04:52




        2018年初,党某某等16人到大通县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王某某给付劳务工资。考虑到该起案件是一起涉民生案件,法院及时为他们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快速立案,并抓紧分案确定了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分两次给付原告劳务工资。

        双方约定第一批给付时间到期后,承办法官及时给被告王某某打电话要求其履行第一批次执行义务。但被告以“工程款未结算,没钱支付”为由拒绝支付。随后16名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认为涉及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涉案人数较多,随即对被告王某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同时,通过给被告家人做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迫使被告将案款交至执行局,随后执行局将案款发放给16名原告。在第二批案款到期后,民事承办法官再次主动与被告沟通,并耐心细致做工作,经过几次沟通劝告后被告主动履行执行义务,16名当事人顺利拿到剩余案款。此案在民事法官及执行法官的联手下顺利解决。

        近年来,大通县法院一直以当事人满意度为目标,不断提升能动司法水平,坚持探索随案执行的各项举措,同时将案件随结率及执行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力争让当事人在较短时间内拿到执行案款,尽快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