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民和七项举措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02.06.2016  15:34

  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从今年五月开始,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采取政府推动引导、深化改革促均衡、改善待遇等七项举措,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为发挥政府推动和引导能力,履行政府主体责任,民和县制定印发《民和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乡村学校从教满10年的教师给予奖励,对连续任教15年的基层教师,在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深化改革促均衡。民和县提出,在乡村教师职称评聘中条件可略低于城镇教师,在专技岗位设置时,设置专门的中高级岗位,定岗不定人以岗留人。并在中高级岗位职数核定的总额内,预留5%的岗位职数用于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为实现“留得住”人才,民和县特别明确要改善乡村教师的待遇,要求4至6类村级小学教师每人每月分别提高补助100元至300元,3类至8类村级教学点教师,每人每月分别提高补助100元至600元。

  七项举措中还包括建立调剂编制加强教师配备,保障临聘教师基本权益的“严肃编制保质量”;建立教师师德档案,树立师德先进典型的“建立机制树师德”;推广国家特岗计划,鼓励退休教师返乡支教的“加大补充优结构”;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培训的“提升能力强素质”等四项举措。这七项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举措,将开创全县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为“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李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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