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荒”与大学生就业难现象解析

06.05.2014  20:16

        “民工荒”与大学生就业难,具有深刻的历史文化原因,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一)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由于自然和历史等原因,我国不同地区占有的资源极不平衡;总体上呈现城市大于乡村,东部地区大于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大于一般城市的态势。前者拥有远比后者更高的收入,更优越的信息、服务、社会保障以及教育等各类资源。同时,为维护本地居民利益,城市或发达地区纷纷设置种种限制进入的障碍,集中体现在户籍管理制度。这个制度以法律形式对户口迁移做了极大的行政限制,对农村迁往城市、农转非、小城市迁往大城市都严加控制,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即形成了所谓的城乡二元体制。户籍管理制度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对就业的选择。户籍管理制度长期存在,从而对增加大学生供给提供了有力刺激。同时,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还使人口缺乏流动性,即使流动也具有很强的单向性,即从大中城市流向小城市或乡镇容易,反之却很难。大学生预期到这一点后,毕业时就不会轻易做出回小城镇就业的选择,而会高度重视第一份工作(至少是落户地)的选择,即使失业也不回中小城市就业。大学生就业难问题难以缓解。

        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体制,还直接导致农村经济的落后和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间接导致“民工荒”的出现。城乡差别扩大并促使农民大规模流向城市,本来是劳动力要素流动和工业化、城市化的必然结果,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现象。但是这个过程不仅没有配套措施配合,反而受到以限制自由流动为基础的户籍制度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配套制度的种种阻碍,通过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卫生保健、子女上学与就业和劳动保护法规等限制,将农民工阻挡在外。改革开放30多年来,这一现象也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当农民工想对这种情况说“不”的时候,“民工荒”自然就出现了。

      (二)尚不健全的社会保障。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初步建立起“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但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也存在“碎片化”等问题,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一起,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阻碍了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对“民工荒”和大学生就业难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分割的,大致可以划分为针对农村居民的“农保”、针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城保”以及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公保”。针对近些年大量出现的农民工、失地农民、城镇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等,许多地方政府纷纷采取变通措施,单独建立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但各制度、各地区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差异很大,而且缺乏有效的衔接,导致劳动力在流动时存在很大的障碍。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非常低且严重滞后,无法解决农民工生活和就业保障,不仅加大了农民外出务工的成本,更加大了农民工在城镇生活的难度,导致农民工始终游离在城市边缘,无法融入城市。这种在城市无法产生归属感的务工生活,与二代农民工迫切成为城市人的愿望所产生的矛盾日益激化,大大地削减了农民工的外出务工愿望。

      “碎片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样影响了大学生就业,导致大学生就业倾向于城市、国有单位和外资企业,不愿到农村、私营企业或个体户就业。此外,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在计费年限、缴费办法、待遇享受等方面都是基于传统的正规单位设计的,也无法适应目前劳动力市场上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要求。这一方面使得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存在着退出劳动力市场后的养老、医疗等问题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非正规就业部门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使得劳动者在寻找工作时不愿进入非正规就业市场,而是集中在正规就业市场,导致正规就业市场劳动力供需严重不平衡。我国政府只对困难毕业生实施了就业援助。对登记失业的大学生,只是把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并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我国劳动力的市场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工资决定机制逐步多元化,劳动力在空间上也实现自由流动,但城乡之间、城市内部二元劳动力市场问题依然存在。

      城乡之间,即大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和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之间,一般前者工资较高,福利待遇较好,升迁机会较多,后者工资较低,福利待遇较差,升迁的机会也较少;城市内部,即计划经济体制延续下来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用工市场和旧体制外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用工市场之间,两者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待遇差距也很大。在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在两类市场之间难以流动,即使流动也是成本高昂,导致高校毕业生不愿意到经济欠发达地区或体制外就业,一味地往大城市、大单位挤。

      随着大学生就业难,就业门槛提高,导致恶性循环。过去,大学生就业统一分配,任何人只要考上大学,就可以转为城镇居民,成为正规部门职工。现在,随着扩招和就业的市场化,只有部分大学毕业生能实现这一转变,而且门槛越来越高,过去中专、大专就可以满足的,现在则需要本科,甚至硕士、博士,造成学历浪费。尽管进入正规部门就业的大学生比例在下降,但不读公办大学往往意味着进人正规部门就业的机会为零,逼迫青年“理性”选择上大学,导致整个社会职校学生、民办大学生过少,普通高校毕业生过多,毕业生供给结构与社会的需求结构不匹配,增加了大学生就业的难度。

      (四)配置失衡的教育培训资源。教育培训是典型的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各国政府都重视为本国公民提供普遍覆盖、基本公平的教育培训资源,增强国民素质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培训规模跃居世界首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了大量劳动力资源。但教育培训资源配置一方面受过度市场化思潮影响,该政府提供的没有提供;另一方面受传统计划体制影响,向重点单位和精英群体集中,导致教育培训资源配置存在严重失衡。这也是出现“民工荒”和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高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长期存在。基于政府的角度,向发达地区的大学尤其是名牌大学投入资金,教育支出的效益更明显。基于市场的角度,教师和学生都倾向到发达地区、名校发展,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政府和教师、学生的双重“理性”导致资源的马太效应明显。比如,乡村最优秀的教师被上调到县里面,县里往省里调,省里的往中央级别的调,学生也是如此。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的现状,导致部分地区出现教育真空,而发达地区教育资源却被过度竞争,影响了教育资源的均等化。就业市场需要各种类型、各种技能的人才,而教育资源配置的失衡,使得大学生在热门领域和热门城市过度竞争,冷门行业和冷门领域面临无人问津的状态。

      农民工教育培训受到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忽视。从政府角度看,我国现有的农民工教育培训措施,主要着眼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缺乏有效的教育培训配套保障措施。省域之间,农民工流出地一般是经济失发达地区,流出地政府财力有限,难以投入足额的经费实施农民工培训;流入地政府一般是经济发送地区,但举办的培训主要是针对当地城镇下岗人员而未提供给外来的农民工。从市场角度看,绝大多数企业都未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加之农民工流动性大,容易导致人力资本投资效益外溢,因而很多企业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力度极小,并且把培训的重点放在简单的岗位操作技能方面,很少涉及职业素质提升培训。这样,农民工虽然掌握了一些简单的工作技能,但其自身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并未得到明显提高。大多数农民工进城前在家乡没有受过教育培训,进城工作后在单位很少接受上岗培训。教育培训的这种状况,影响了农民工提升技能和转化为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