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采取措施推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进家庭

15.06.2016  20:30

海西州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创建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进家庭。

一是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进家庭。 抽调政策掌握精、基层情况熟、群众基础好、懂双语的干部组成宣讲团深入基层,通过集中、入户分散方式宣讲爱国爱党、诚信守法、团结和谐等内容,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各乡镇、村社通过送法律知识进万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等形式,经常性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及常识宣传教育,引导和推动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家家知晓创建、户户投入创建。

      二是民族团结进步服务进家庭。 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家庭清洁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群众改陋习、树新风,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下乡活动,推动文化乐民、教育育民、科技富民、卫生健民。各级工青妇组织提供法律援助、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心理辅导等有针对性的服务,重点抓好工人、青年学生及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各级普法组织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提高家庭成员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乡镇村社、村(居)自治组织及各网格工作人员加大对重点家庭、重点人员的排查和梳理,列表建档,落实责任,及时化解邻里间、家庭成员间的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

      三是民族团结进步保障进家庭。 全面落实创业就业、扶贫攻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惠民利民政策,使项目和政策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效益。州直各部门单位积极帮助解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引导千家万户自觉把“爱党爱国、诚信守法、团结和睦、勤劳奉献、环境整洁”作为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

四是民族团结进步荣誉进家庭。 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挖掘先进典型的家训家规、治家之道,用好家训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把家庭建设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在全社会选树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家庭,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先进家庭达标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