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档案为百姓帮了大忙”

09.06.2015  09:40

  青海新闻网讯

  “小庞,太感谢你们了!手续都办下来了,我们老两口可以和孩子一起出国旅游了,档案可帮了我们大忙了……”6月8日一大早,西宁城中区档案馆工作人员庞琛接到了前些天来查档案的张大爷打来的电话。64岁的张大爷和王大妈已退休。今年5月,女儿和张大爷商量,想带两老口出国旅游。他们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时,却被告知必须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这可让张大爷和王大妈犯了难,他们1974年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时隔40余年,结婚证早就不知道放哪里了。失望之余,有人建议他们到档案馆看看。城中区档案馆工作人员庞琛热情地接待了他们,找到了张大爷和王大妈结婚登记记录。两位老人拿着档案局开具的证明到民政部门顺利补办了结婚证书。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走进档案馆,查询档案,寻找资料,利用档案维护自身权益,档案工作开始融入普通人的工作和生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档案馆(室)成了热门“民生窗口”。

  2011年1月,根据《关于解决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规定,满足相关条件的人员,只要能够提供工资表等相关凭证,按照年龄段缴纳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费,即可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消息公布后,各地符合政策条件的群众纷纷到当地档案馆查阅档案。档案馆工作人员热情接待、细致服务,为群众找到了相应的工资表,在复印件上加盖了档案复印件专用章,为大家顺利办理养老保险提供了依据。

  李老师原在海东市任教。2013年调到甘肃省工作。2014年申请评定高级职称时,必须提供小教一级任职资格文件。李老师多次回原任教学校和当地教育局查找相关文件未果。后来,李老师抱着一丝希望,到海东档案馆找到了任职资格的批复文件,为教师职称认定提供了主要依据,顺利评上了高级职称。

  2009年,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大通县两个村就林地划分问题发生分歧。由于林地是多年前划分的,林场工作人员和两村村民都无法确切指认界限。两村村民到乡政府查阅相关档案,找到了集体土地所有证,在林场工作人员调解下,界定了林地权属,平息了矛盾纠纷。

  今年4月,家住西宁市城中区的刘女士根据离婚协议书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刘女士必须到档案馆核实,证明提供给房产局的离婚协议书是原始离婚协议书。刘女士到当地档案馆查询相关档案,档案馆工作人员在民政局婚姻档案里找到了原始离婚协议书,确认内容无误后,加盖了档案复印件专用章,为刘女士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刘女士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

  以上仅仅是我省各级档案馆(室)便民利民、服务民生的几个实例。省档案局(馆)局(馆)长王志忠介绍,近年来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围绕民生需要,收集、整理就业、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档案资源,以档案查询窗口、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档案网站为载体,进一步推行“一站式”服务,努力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全方位提升档案工作服务民生的层次和水平。据不完全统计,各级档案部门共接待查阅利用人员60余万人次,利用档案110余万卷(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