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出台《实施意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16.09.2018  04:12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省水利厅印发《省水利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意见》,对我省水利今后一段时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提升任务、主要提升措施,以及保障措施、责任单位进行了科学具体的规划、制定了发展目标,提出了明确细致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重点提升任务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利工程质量。重点工程为:加强质量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管、落实水利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严格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建立质量工作考核制度,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主要提升措施为:巩固深化水利改革、加强质量监管、强化质量风险管理、推动质量共治。

  《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为:强化全省质量监督能力建设,到2018年底市(州)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现全覆盖,2020年底县(市区)级质量监督机构占比达60%以上。加快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实现河湖生态环境健康向好,河湖资源永续利用。严格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管理,大中型水利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推进质量共治,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工程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发布质量失信“不良行为记录”,实施质量失信联合惩戒,推进依法治理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