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调度会商会(图)

15.05.2015  19:42

会场

张伟副厅长主持会议

石建平副厅长做重要讲话

 

厅相关处室、单位参会人员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参会人员

相关项目县水利(水务)局参会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重大水利项目专题会议和水利部第3次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调度会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水利工程建设步伐,5月14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调度会商会。省发改委农经处副处长吕朝晖出席会议,副厅长张伟主持会议,并就做好近期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副厅长石建平做重要讲话。

              石建平副厅长指出,各市(州)、县水利(务)局对2014年和2015年的水利项目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具体体现在前期工作和进度上明显滞后,有些地区重视程度不够,部份项目拖后腿,切块下达的投资计划市(州)分解下达率偏低。强调,今年的水利投资计划是国家稳定增长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部署的庄严承诺,是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各地“十二五”规划顺利收官的需要,也是2015年各地目标任务和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因此执行好今年的水利投资计划非同寻常,一定要引起各级水利部门的高度重视。

              石建平副厅长对执行好水利投资计划提了五点要求:一要重申新目标。2014年项目要在5月底前完成中央投资的100%;2015年度项目要在年底前完成中央投资的80%;饮水安全规划内项目和新增的特殊原因项目要在年底前100%完成;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和蓄积峡水库工程要在6月前务必批复可研报告,下半年开工完成中央安排投资的90%;北干二期、西干渠年内要完成所有前期工作,9月底前批复可研,力争开工建设;那棱格勒河水库要在年底前完成可研批复。二要适应新变化。各地水利部门要迅速掌握国家和省上支持地方水利项目审批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当年项目当年完成,下年项目的前期工作上年完成。三要采取新措施。各市(州)会后要向本级政府领导汇报,请政府领导亲自抓水利投资计划的执行、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实施。各市(州)与所辖各县水利部门会商讨论,对项目实行“一县一单”管理,并要在“”字上特事特办,在“”字上严管严抓,在“”字上做勤做实。四要取得新进展。5月底前要基本完成2014年建设任务,5月29日召开进度报告专题会,仍然完不成的单位要写出书面说明报省水利厅规计处备查,6月1日起水利厅根据建设滞后情况,约谈各市(州)、县政府领导,10月底前要基本完成2015年下达投资项目建设任务,年底前要基本完成2016年申报项目前期审批任务。

              张伟副厅长就做好近期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各级水利部门,厅属各单位、各处室,要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站在全省发展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敢担当、善作为、扎实工作、统筹推进,确保实现2015年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计划完成90%,其他水利工程项目中央投资计划完成85%以上和解决44.84万牧民饮水安全的目标任务。二是要做好前期工作。各级水利部门,项目法人代表要按照推进国家重大和省级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任务发展确定的目标、时间点、责任单位和省政府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确定的责任人,逐项加以推进。三是要加强建管。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逐项落实工程建设进度和时间节点,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四制”,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的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四是要严格监管。水利厅要适时组织开展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大检查,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加大检查、稽查力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挂牌督办,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五是防控风险。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加强全省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实施意见》,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和干部安全。

              会上,规计处、建管处、农水处分别通报了2014年、2015年安排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项目工作情况,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引大局分别就2014年、2015年安排中央和省级的水利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及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报。会商讨论了2014年、2015年安排投资的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执行、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各市(州)水利(务)局、相关项目县水利(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