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改革合力打造健康西宁升级版

26.11.2014  11:07
核心提示:      健康是民生之基,是幸福之源,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责任重大。近年来,西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卫生计生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牢记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始终把深化医改

  

   健康是民生之基,是幸福之源,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责任重大。近年来,西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卫生计生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牢记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始终把深化医改当作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把发展卫生计生事业作为惠泽民生的德政工程来推进,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按照“突出一条主线,深化二项改革,实现五个率先,完成九大任务”的既定目标,心无旁骛抓落实,持之以恒求实效,着力打造美丽西宁健康升级版,全市出生人口素质和城乡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之城、生活之城作出了新的贡献。

  不断深化医改

  释放红利惠民生

  医改涉及民生福祉,也是民心所向,市卫计委高度重视医改工作,更加注重医改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行,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推动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科学发展,各族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城乡群众健康得到新保障。着力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由医改前的220元和154.3元,统一提高到现在的550元,超出全省标准40元。城乡居民在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80%和90%,较医改前提高了20个百分点。构筑了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常规报销、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道保障线”,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和困难家庭群众的就医负担。

  ●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破除“以药补医”旧机制,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各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三年让利患者1.12亿元。从2014年6月1日起,通过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方式,全面推进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取得新成效。巩固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运行新机制,在全省首创了紧密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开展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设置、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和财务核算、责任独立承担“两独立”管理工作。探索社区首诊和城乡居民签约服务,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全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率达100%,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达54.6万户,签约率达到90%,城乡群众就医感受不断提升。

  ●公立医院改革充满新活力。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深化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医保制度和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创新县乡医疗服务模式,在三县分别组建了8个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初步建立了县级核心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间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人员上下流动,资源共享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机制。深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以对公立医院实行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和医药分开为重点。充分发挥市级三大医疗卫生服务总院主导作用,市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各公立医院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实施“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累计受益群众达22万名(次),公立医院公益性凸显。

  ●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释放新红利。免费为全市220.3万名城乡居民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6.8%,规范化管理高血压患者14.01万人、糖尿病患者3.8万人,精神病患者4799人。为19.17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了健康检查工作。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1073人,叶酸补服10890人,宫颈癌检查17603人、乳腺癌筛查8656人。扩大服务覆盖面,将流动人口纳入服务范围,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普惠城乡各族群众。

  ●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创特色。本着方便群众,合理引导的原则,在全省率先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出台了《西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简化转诊手续、规范转诊流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以来,我市三、二、一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呈现“一降两升”趋势,即:三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36%,二级、一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0%和10.87%,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防治结合的就医新秩序正在逐步形成。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服务环境

  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扩展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和软环境建设,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达1793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医疗卫生保障能力日益增强,群众就医环境不断改善。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08所;建成乡镇卫生院58所,村卫生室938所,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涵盖所有城区街道办事处,每个乡镇和行政村均建成1所标准化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枢纽和网底不断夯实。

  ●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扩建工程,对6所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了改扩建。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诊疗水平,着力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水平,使80%左右的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和部分疑难杂症的诊治能够在县域内基本解决,县级医疗卫生龙头作用切实发挥。

  ●加强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级公立医院建设,市级三所医院综合大楼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开工建设了市一医院门诊楼、市二、市三医院儿童诊疗中心,市中医院、市口腔医院顺利扩建迁址,五家公立医院环境改善、规模扩大、设备更新、功能健全、学科崛起,市级医疗卫生引领带动得到充分体现。

  ●加快民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推动多元办医格局。先后创办9所民营专科医院,通过招商引资启动了海湖新区医院建设项目。目前,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数达到52家,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37%;床位数1449张,占全市医疗机构床位编制数的21%,高出全省目标任务的6%。

  构建法制化调解新机制

  促医患和谐

  通过健全完善调解机制,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和“三好一满意”活动,推行各项便民惠民服务措施,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今年以来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调解了西宁地区各级医疗机构的43起医疗纠纷,成功调解39件,调解成功率达91%。

  ●完善医疗纠纷投诉机制。按照《西宁市开展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了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创建活动,出台《西宁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完善医疗纠纷投诉机制。

  ●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各地建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成立了由司法、卫生部门、群众代表、医学、法律专家为成员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城西区、城中区专门成立了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卫生部门业务指导,省、市、区医院三级联动,调处中心具体运作”的医患纠纷化解机制。

  ●公立医院创建“一院一品牌”。市第一人民医院开设午间门诊,为群众敞开就医方便之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打造全省最干净、服务最好的医院,为患者提供优良的就医诊疗环境和温馨的诊疗服务;市第三人民医院打造全省优质服务窗口示范医院,为群众提供满意的窗口服务;市口腔医院打造全省服务医院,为群众提供精品口腔诊疗服务;市中医院打造全省中医特色康复中心,满足特殊人群康复保健需求。

  ●推行各项便民惠民服务措施。无假日门诊共接待患者16.66万人次,预约诊疗10.11万人次,志愿者服务2.43万人次;为1.5万名贫困患者实施“一免七减”,减免医疗费用16万元;在实施21条便民惠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为贫困家庭患者推出“五免十减”救助措施,为广大患者推出“二十六项”便民惠民服务新举措,彰显公立医院公益性。

  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增强群众健康福祉

  ●重大疾病专病专防策略落实。肝、结核病、艾滋病、碘缺乏病等重点传染病、地方病防控能力不断提升,流感、H7N9禽流感监测工作扎实有效,国家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策略全面落实,单苗接种率达98%以上,慢性病、精神病综合干预措施规范有序,连续三年保持了人间鼠疫疫情“零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及时有效。

  ●妇女儿童健康得到有效保障。认真实施“一法两纲”,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健全运行管理机制,稳步推进妇幼保健与计生服务机构资源整合,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补服叶酸、儿童营养改善等重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全市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2.6/十万、8.26‰和9.89‰,妇女儿童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切实加大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专项行动,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10个、违法违规行为95起,没收违法所得3.1万元、罚款16.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户。加强对城镇二次供水和农村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管,在全市范围内施行了二次供水水质检测结果公示制度。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和传染病综合执法监督覆盖率达100%,保障了社会卫生安全。

  ●中藏医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全面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成立了西宁市中医康复中心,为居民提供中医康复咨询、健康评估干预,争取20万元救助资金用于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积极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92.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5.3%的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

  丰富建卫内涵

  持续巩固创卫成果

  立足统筹城乡发展,丰富建卫内涵,扩展建卫外延,增强建卫活力,注重整体提升,在建机制、抓监管、促创建、巩成果上出实招、抓实干、展实效、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保持了“国家卫生城市”的荣誉称号。

  ●制定印发了《西宁市爱卫办关于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再掀建卫工作新高潮的实施方案》,出台了《市级领导干部建卫工作联点分片督查制度》,各市级领导带队督导“建卫”工作。

  ●开展“建卫日”活动,组织各部门和广大市民开展了“清洁西宁、擦亮窗口”行动,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和卫生死角清理。督办建卫工作事项589件,督促整改210余件媒体曝光事项,办结市民投诉18件,办结率100%。对各区和市直主要责任部门的“建卫”工作加强考核,创卫成果得到了持续巩固提升。

  ●以建设健康城市为抓手,深入开展以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医院、健康村、健康校园等为内容的“十大类双百健康场所”建设活动,助推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让创卫的金字招牌常擦常亮。

  加强作风建设

  倡导行业新风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市卫计委党委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行业特色,创新自选动作,开展了“创品牌、保健康、促和谐” 、“走基层、真扶贫、惠民生”和“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树形象”特色活动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坚定理想信念,补精神之“钙”,聚焦“四风”查摆和解决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把“康福家行动”和“为民办实事工程”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最具体、最直接、最有效的抓手,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大力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培育和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组织开展了“健康西宁、美好生活”大型义诊活动和“公益行、献爱心、健康梦”医疗救助大型公益活动,西宁市31家公立和民营医院共投入550万元救助费用,干部职工自愿捐款30万元救助778名贫困家庭患者,充分彰显了医疗卫生行业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强化,职业荣誉感、价值归宿感切实增强,涌现出了一批“三健康三美丽三优秀”先进模范人物,向全社会展示了卫生计生行业的良好风尚和精神面貌。

  坚持计划生育

  保持人口均衡发展

  2014年,全市共出生17063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08‰,超出全省目标5.42‰。全市符合政策生育16831人,符合政策出生率为98.64%;在全省目标考核中连续23年保持了第一的好成绩,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良好态势。

  ●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自2014年4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制定了《西宁市落实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实施细则》,全市共有172对单独夫妻申请并通过审批,其中已有21户生育二孩,“单独二孩”政策落实率达100%。

  ●每年投入2200余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家庭奖励扶助等政策。建立了奖励助学政策,累计为考取大学的1444名城市低保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发放补助288.8万元的扶助金;建立了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为517户失独家庭每人每年给予了2000元的扶助金,今年又将标准提高到每人3000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不断深化。

  ●深入推进“康福家千村万户示范工程”。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将“康福家行动”与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康福家行动”的影响力。完成112个示范村(社区)、2500户典型示范户的创建任务。

  ●大力开展国家免费孕优检查。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孕优工作城乡全覆盖,大力推进国家级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全市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落实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