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平文章:生态文明建设十问(下)

18.12.2014  10:47

  七问: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会不会影响民生改善?

  众所周知,解决青海一切问题的根本要靠发展。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发展生态文明,我省民生还能不能有大的提高?

  回答是肯定的。我们要深刻认识到,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每个人的愿望,抓生态文明建设本身就是抓最大的民生工程。我们还要看到,生态良好是一种优势品牌,有利于吸引技术含量高、就业容量大和环境质量好的项目。近年来我省持续改善的生态环境有力促进了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的优化,助推了旅游业、金融业、生物产业等许多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使一大批城乡劳动力实现了新就业,有效增加了工资收入。我们更要看到,我省在生态上的特殊地位和品牌,为我们争取国家更大支持带来新的机遇。比如,2010年以来,全省重点生态保护区农牧民纯收入年均增长16.9%,其中草原补奖、生态公益岗位、公益林改革各类政策性补助就占到了总收入的一半以上。不难预见,随着区域协调发展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深入实施,国家将会从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生态补偿机制、重大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经济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民族地区的支持,将有利于我省不断提升改善民生的能力。

  近年来,中央对我省的财力支持已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的80%以上。在国家的有力支持下,我省坚持把75%左右的财政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乡住房、扶贫开发等民生保障力度,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些民生指标走在了西部乃至全国前列,全省民生建设上了一个大台阶。下一步,在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指导下,青海将坚定不移地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让全省各族人民切实感受到保护绿水青山就是保护金山银山,在拥有“青海蓝”的同时,分享到“绿色福利”,并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向全面小康社会。

   八问:作为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我省应在哪些方面进行大胆探索?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我们既要贯彻中央精神,又要结合地方实际,在探索中发出青海声音,体现青海特色,闯出青海道路,为全国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着力探索如何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加快健全与主体功能区制度相配套的综合政策体系,建立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着力探索如何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创新管理和监管体制。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力争“十三五”期间,在试点地区形成“两个统一行使”的管理模式。

  着力探索如何完善和强化生态补偿制度,激发各类主体生态保护的内生动力。结合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和各项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生态补偿政策,着力强化制度、工程和技术补偿的综合效应。

  着力探索如何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动市场主体保护生态环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好资源税及其他税费改革政策。

  着力探索如何积极探索国家公园制度,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及国家风景名胜区等各类保护区域,研究建立国家公园体制。

  着力探索如何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和责任追究。

   九问: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哪些方面的保障措施?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以改革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举措,形成合力,为实现生态保护第一提供可靠保障。

  政策支持是前提。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仅靠青海自有财力难以保证。我们要抢抓机遇,加紧对上衔接,努力将国家的重视和支持落实到具体的规划、项目、政策和资金上。推动建立国家主导、地方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生态投入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同时,引进和完善市场机制,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市场化运作。

  落实责任是关键。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自觉担负起保护生态的历史使命,一把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主动承担应有的责任;遵循生态保护第一,不是无所作为,守着既有生态过日子,而是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潜心谋划工作,善于开拓创新,还旧账、不欠新账,实现生态与发展、美丽与富裕共赢。

  监督考核是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用好科学考核评价体系这个“指挥棒”,加强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全面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把体现生态文明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加大权重。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使之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制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宣传教育是根本。要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农牧民群众培训工作中,并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公共宣传教育,营造共创、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浓厚社会氛围。

   十问:建设生态文明,全社会该当何为?

  建设生态文明,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千家万户,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全社会都应投身到这一伟大实践中,努力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当务之急是转变观念。观念问题的实质是利益问题,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必然会涉及一些人的利益,必须通过改革考核标准、推进制度变革和机制创新,实现利益结构的调整。全省上下、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与时俱进,用新的理念指导当前与未来发展,用新的视野把握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处理好全局与局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进一步从传统的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中解放出来。

  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企业来说,沉心思考的是如何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技术创新、降低节能环保技术成本,逐渐淘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产能,走绿色、低碳和循环之路,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打造循环经济升级版。

  省委七次全会开启了建设法治青海的新征程,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依法治省的重要内容,认真施行《环保法》,严格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抓紧研究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配套制度,为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提供法律支持;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把生态保护第一的要求落实到各方面;积极探索生态环保综合执法,坚决杜绝行政权力对环境执法的干扰,构筑生态文明的法治基础。

  建设生态文明,核心是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只有政府、企业、个人、社会一起发力,综合施治,美丽愿景才能化为现实。就让我们每个人、每个单位从点滴小事做起,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做起,少用几个塑料袋,少开几次车,更换节能灯……因为生态文明就在你我身边,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只有在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中才会早日实现。(许存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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