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督查组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督查

19.04.2017  14:45

湟中县西纳川河实地督查

西纳川河河长制管理公示牌

听取海东市、平安区河长制工作情况现场介绍 

正在逐步治理的平安区白沈沟 

听取平安区祁家川治理情况现场介绍 

海东市汇报会

4月16日至18日,水利部督查组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第二次督导检查,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给予肯定,并希望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圆满完成全省河长制各项工作。督查组一行在听取省水利厅的汇报后,先后前往西宁市湟中县,海东市平安区进行了实地督查。

针对水利部督查组第一次督查的指导意见,我省在明确实施范围,细化实化主要任务基础上自我加压提出了全省河长制工作全面提速的目标:力争到2017年6月底前省级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9月底前省级出台相关制度,市(州)级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12月底前,市(州)级出台相关制度;县(市、区)级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出台相关制度。全省全面建立河长制。 

目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十二河三湖”设3名省级责任河长,分别由常务副省长、主管环保的副省长、主管农口的副省长担任。各河湖所经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同时,4月1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我厅上报的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方案,方案包括成立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设立青海省河长制办公室、建立青海省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三项内容,省政府办公厅已经起草了印发文件,近期印发执行。《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送审稿)近日将报送省政府审批。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