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暨河长制工作培训会(图)
会议现场
贾绍凤研究员授课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2017年第一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加快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步伐,8月31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河长制工作推进会,通报各市(州)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分析研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近期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重点工作。省水利厅厅长张世丰主持并讲话,副厅长张伟通报各市(州)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会议特邀中国科学院水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贾绍凤研究员对与会人员进行河长制知识培训。
会议指出,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出台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全力推动下,我省河长制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开局良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省委书记王国生等省委、省政府领导以上率下,多次就河长制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并亲自巡河调研河湖管理工作,为全省落实河长制主体责任、当好河流“守护神”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形成了领导重视、落实责任、部门协作、社会监督、政策宣传等好的经济和做法。但与全国工作进展相比较,我省还存在乡级工作方案出台率低、河湖名录确定进展缓慢、县乡河长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河长办要高度重视在工作推进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严格按照中央《意见》和水利部、环保部印发的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深刻理解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内涵,以“四个到位”的标准全面衡量河长制工作的成果,切实加快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步伐。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全面推行河长制这一中央明确的重大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举措、河湖管理的重要抓手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具体实践,进一步提高对建立河长制重要性和深刻内涵的认识,对照“四个到位”紧盯工作目标,压茬推进县、乡两级工作方案出台,尽快开展“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尽快完善组织机构,抓紧建立覆盖所有河湖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切实加快制度建设,注重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河长巡河,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抓实抓细,确保实现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面建立河长制这一目标任务。
贾绍凤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介绍了全国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全面阐述了我国悠久的“河督”传统和河长制十年发展历程,系统讲解了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河长制核心作用、重大意义、机构设置、工作机制、面临的挑战等重点内容,并就青海省级、市州级河流管理和引导社会参与、发动群众、应用先进技术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通报了各市(州)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介绍了各市(州)、县(市、区)、乡(镇)工作方案出台、河长以及河长办设置、工作制度建设、各级河长巡河等情况。西宁市重点介绍了主要做法和成效,果洛州重点介绍了工作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水利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市(州)水利(水务)部门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