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贯彻落实省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发挥党政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16.10.2017  18:04

10月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把推行河长制作为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推动“四个转变”的重要实践,发挥党政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河长制落地生根见成效。

黄南州:10月10日至12日,黄南州委书记、总河长王振昌带队赴同仁、泽库、河南3县9个乡镇,督导检查河长制工作,对州境内黄河、洮河、泽曲河、大夏河、白螺湖、双鱼湖、泽曲湿地、洮河湿地等重点河湖、河段、湿地的管理保护情况进行调研巡查,强调深入学习省委王国生书记在省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建军省长的要求,深化认识,抓紧出台乡级工作方案、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河湖档案、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研究制定考核机制,明确河长职责,压实责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县乡不同地域、不同河湖实际,解决好河道管护突出问题,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找出差距,补齐短板。10月12日,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洮河河长杨志军督查河南县河长制工作,并巡查洮河。

海北州:10月10日,海北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副州长洪涛督查海晏县河长制工作,并巡查湟水河,要求切实履行河长责任,加强河流巡查治理,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沟通,形成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的强大合力。10月10日至11日,副州长李宏绪对门源、祁连两县河长制工作进行督查,并巡查大通河、黑河,要求门源县、祁连县着力抓好乡镇工作方案出台、河长制工作机构组建、办公经费落实、河湖名录梳理及河长公示、制度建设、“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河长公示牌设立等七项工作,并将河长制工作办法、制度等装订成册,印发基层,帮助县、乡、村河长理清职责,高效履职。要集思广益,广开民智,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成效。

玉树州:10月11日,玉树州政府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查漏补缺,加快出台乡镇级工作方案。梳理河湖名录,落实分级分段河长,公告河长名单,设立河长公示牌。加快各级河长办的设立,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推进工作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