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

15.08.2017  10:24

        8月11日,省水利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讨论河长制有关工作制度,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由水利厅厅长、水利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世丰主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把推行河长制作为践行“四个转变”新思路、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具体实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河长制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河长制在我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强调,要紧盯目标,按照《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按期完成河长制各项工作。要围绕市、县工作方案出台、组织体系建立和责任落实、工作制度建立等关键环节,强化督导检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要夯实基础工作,做好河湖名录梳理、河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报表统计报送、办文办会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要结合我省实际,上下衔接,抓紧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建立“一河一档”。要认真研究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河长制信息互联互通体系。

会议要求,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是全面建立河长制的重要任务,是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到实处、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要注重制度的实效性、可操作性,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会议强调,要按本次会议精神抓紧修订《青海省河长会议制度》《青海省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青海省河长制信息制度》《青海省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青海省河长制工作验收办法》等五项制度,做好合规性、合法性审查,尽快报省政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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