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初步确定推行河长制时间表 到2018年底,全面推行河长制

29.03.2017  02:39

3月27日,记者从青海省水利厅了解到,青海省推行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已初步确定推行河长制时间表,未来全省将有3518条河流及242个湖泊设立“河长”。

目前,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设置方案已基本成型,省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已报省委省政府,工作方案初稿已基本成型。初步确定了推行河长制时间表:到2017年底,出台省级工作方案,组建省级河长制办公室,明确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及责任河长,需由省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主要河湖落实覆盖到乡的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到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河长制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到2018年底,各市(州)、县出台工作方案,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


青海省“河长制”工作主要任务将按照政策规划引领、各部门分工负责、各专业密切配合、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多措并举的原则,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6大任务进行,并坚持问题导向,推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提高河湖保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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