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四级“河长”力推水环境质量改善7名干部因治污不力被追责

16.11.2016  15:04

本报见习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周志文秦皇岛报道 今年以来,河北省秦皇岛市实施分级“河长”制,加大涉水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力推动了水环境质量改善。

监测显示,截至9月底,秦皇岛市列入河北省水质目标清单的8个河流断面中,有7个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值达到年度目标要求,未达到年度目标要求的饮马河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也有了明显下降。

据了解,秦皇岛市实施的分级“河长”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别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并亲自分包具体河流。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县乡村各级分包领导和责任人。目前秦皇岛市共设立市级“河长”34名,县级“河长”113名,乡、村级“河长”1463名,四级“河长”齐抓共管,覆盖全市所有河流和全部流域范围内的管理体系。

在四级“河长”齐抓共管下,秦皇岛市共拆除临河房屋、码头、仓库等违章建筑151处、7.2万平方米;关闭河道非法采沙场31个;已关停、整改临河养殖场1948处;封堵入河排污口1764处;累计从河道两岸50米范围内清除各类垃圾56万立方米,有7名科级干部因治污不力、工作不到位受到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上,秦皇岛市按照“河长”制要求,针对大马坊河和护城河污染现状,制定了《城市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护城河、大小马坊河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程的19处入河污水点源应急治理工程已全部完工,共计新改建污水管线2730米,疏通管线1.74万余米。9月份的监测数据显示,护城河和大马坊河监测断面溶解氧和氨氮浓度已经低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规定的轻度黑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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