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下乡零距离 风雨无阻暖人心

30.08.2017  23:32







    2017年8月25日上午9时许,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汉庄法庭的法官们冒着连绵细雨前往乐都区共和乡拉日村开展巡回审判及送法下乡活动。从早晨就一直淅淅沥沥下的雨一直伴随着法官们的脚步到了巡回审判的目的地。一到村口,远远就看见有不少村民已聚集在村委会门口等候着法官们的到来。因天阴下雨,巡回法庭无法在户外进行庭审,只能将法庭设在村党员活动中心。由于活动室比较狭小,只能容纳二十余名群众就座,其余群众只能在室外旁听。随着庭审的逐步进行,雨也越下越大,前来旁听的群众并没有因此而离去,而是一个个打着伞,簇拥在屋檐下,旁听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从始至终,秩序井然,此举让法官们既感动又心疼。

    此次巡回审理的是一起恢复原状纠纷一案,本案原、被告均系共和乡拉日村村民,双方系叔侄关系。2015年因修建雨下公路,原告的一处草房被人民政府征用且已拆除。被征用的土地为被告开通了走路,现原告要求被告恢复草房原状。审理中,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言辞激烈,互不相让。经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庭认证,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巡回法庭当庭做出裁决,认定原告的草房已于2015年8月19日在修建雨下公路时被人民政府征用,所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及附着物补偿费用等10000余元已领取。原告对争议的草房不再享有权利,因此原告不是本案适格的主体,遂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随着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各种纠纷也大幅增加,乐都法院汉庄法庭的法官们,针对辖区大多位于山区,且管辖范围大的实际,为切实减轻边远地区农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方便诉讼,将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当作常态化,并通过面对面地法律咨询和审理各类与他们的生活和生产息息相关的案件,加强老百姓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以促使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要学法、守法、懂法,并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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