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法制培训方式  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14.07.2017  23:02

  按照《青海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在强化业务培训的同时,积极创新培训方式,2017年7月13日上午,采取组织行政诉讼旁听学习的形式,组织省直20个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人员到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旁听了张某诉省人社厅行政确认一案庭审。

  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组成合议庭。原告代理人、第三人代理人参加了庭审活动。被告省人社厅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

  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人员走进诉讼庭审现场,观摩庭审过程,感受庭审当事人身份核查、庭审权利告知、法庭调查、当庭举证质证、集中焦点、法庭辩论等严格的程序形式,增强了对庭审的严肃性、程序性、抗辩性和公正性的认识。特别是在法庭质证环节,对调查笔录、咨询意见电话记录等证据的质证;在辩论环节,对行政确认法律依据的理解适用论辩,双方争锋相对的逻辑推理、说理比较,使客观事实越辩越清、法律适用越辩越明。大家认为,通过观摩旁听法庭庭审了解了庭审程序,进一步明晰了举证质证的规则;原告律师言辞犀利、辩论有理有据,对自己今后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出庭应诉有很大的启示和警醒作用;“旁听培训”是最生动的课堂。

  通过“旁听”这一具体、真实、直观的“教学”,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程序意识进一步强化,对证据根本性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引发了每个人对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的比较和角色的换位思考,增强了不断探索、思考的动力。“旁听培训”教育效果明显,这一方式也将作为我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新形式,不断得到推广运用。

(行政复议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