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联积极采取措施开展《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宣传教育活动

05.06.2017  22:11

  近日,为深入学习宣传《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扩大《条例》的知晓度和覆盖面。省残联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五强五重”《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强思想、重教育。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相互促进,双管齐下。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并对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进行了讨论。通过《条例》的系统学习,明确了法制宣传工作的权利职责,知悉了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和保障措施等,便于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服务残疾人群众。 

二是强基础,重根基。 为检验干部职工对《条例》内容的掌握度和知晓度,机关党委组织了《专业法知识竞答活动》,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党内法规等相关内容涵盖其中,使《条例》的学习宣传达到“全覆盖”,真正做到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是强素质,重提升。 5月25日,邀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劳动者维权法律知识”为题为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讲解。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交流互动,切实增强了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意识,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四是强举措,重宣传。 6月2日,组织机关党委和维权部党员干部在新宁广场开展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展板宣传、发放残疾人法制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法律维权意识。

五是强措施,重实效。 结合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推进残疾预防 健康成就小康”为活动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条例》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形成了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法制氛围,切实把“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四个转变”发展理念践行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