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司法公正为人民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02.02.2018  03:11




        近日,案件当事人潘某某来到乐都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情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民二庭庭长余富海手中,以表达对余庭长公正办案的感激之情。

        2017年7月18日,原告潘某某将被告王某某诉至乐都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因退伙产生的欠款70000元。本案经过余法官细心、慎密的审理,查明原、被告系亲戚关系,双方于2015年5月份在乐都区共同投资合伙经营一家板材店,经营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双方于2017年1月14日经协商达成退伙协议,当日被告王某某给付原告潘某某15万元,并向其出具了7万元的欠条一张。余法官认为:双方之间的行为应视为对原退伙协议的协商变更,至此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而原告潘某某要求被告王某某给付欠款7万元的诉讼请求合理,应予支持。案件宣判后,被告王某某提出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至此,这起发生在亲戚之间纷纷扰扰的经济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院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对乐都法院的鞭策,我院将继续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