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讲法助改过 认真矫正方自新

28.02.2017  17:09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罪犯改过自新和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步骤,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法院在法律框架内依法行使审判职能活动,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有益探索。为进一步增强矫正人员的法制观念,使其积极改过自新,预防和减少犯罪,2月15日上午,湟源县法院刑庭法官祁晓春到湟源县司法局为5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做了题为“法律就在身边”的讲课活动。

    法官结合湟源县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用自己审理过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分析容易引发和诱发犯罪的原因,重点讲解关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抢劫、入户抢劫、故意伤害和防卫过当等典型案例,诠释入户抢劫的危害性及处罚的严厉性,强调当遇到不法侵害时,如何进行正当防卫及防卫过当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针对参加矫正的未成年人员,重点讲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阐述法院严格保护未成年犯的隐私措施,以及怎样改过自新,引导重新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另外,为了引起足够重视,还介绍了近两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符合收监条件或在缓刑考验期间重新犯罪,经执行机关书面建议后,被我院裁定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服刑的真实案例,希望其他矫正人员能从中得到启示,真心悔改,认真矫正。为了帮助更好的改过,在授课中间还专门留有时间与矫正人员进行互动,解答了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

    开展此次法官授课活动,使法院和当地司法局加强了联系交流,有利于矫正人员更好地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和产生的不良后果,有利于矫正人员更好地以实际行动改过自新,也有利于法官真实地及了解和掌握缓刑犯和未成年犯在社区矫正中的表现和改造,对于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和预防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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