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 全面加强全省食品监管工作

20.10.2015  09:49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工作答记者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这部对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实施“更严格要求”的新法,被外界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如何贯彻实施好新《食品安全法》,推动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上一个新台阶,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马海莉回答了日报记者提问。

  问:结合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在哪里?

  答: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各界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字数由之前的1.5万字增加到了3万字。该法对保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都有涉及,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家承担连带责任。做好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食品安全工作,必须结合省情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努力维护全省各族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要全面加强食品监管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做好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等地方立法,力争明年出台;各地要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法律法规学习;要强化依法行政,健全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到监管依据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监督抽检、稽查执法、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立案,确保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问:根据新法的规定,我省今后将如何巩固和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

  答:食品没有零风险。巩固和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一定要有风险意识,要有问题随时找上门来的紧迫感,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创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

  一要用好抽检监测手段。按照风险类别和管理难度,实现省、市州、县分级分类监控,要重点检验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食品非法添加和添加剂滥用、致病菌与重金属污染等安全指标。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要做到曝光、查处、整改“三个到位”。检验结果出来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二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整顿。结合本地实际和产业情况,统计监管底数,开展更具有针对性、重点突出的专项治理,解决当地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蜂产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综合治理,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及“家庭餐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整顿力度。

  问: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我省将如何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

  答:加强“三基”建设,对于食品监管工作意义重大。我省将以强化“三基”为保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要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食药安全监管基层组织全面加强,基础工作全面进步,基本能力全面提升,尽快补齐监管能力薄弱这块短板。健全监管机构,打通最后“一公里”;强化技术支撑,做好食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配备和实验室改造,着力提升技术装备保障条件。加快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动药品电子监管,加快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在食品生产企业、大型流通企业、各大学校食堂推行远程非现场监管,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平台。

  社会共治是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推进社会共治首要是做好宣传引导。我省要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上下功夫,准确解读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理性分析监管工作焦点难点,最大限度凝聚监管工作的正能量。要在扩大新闻宣传覆盖面上下功夫。建立覆盖报刊、广播、电视、新兴媒体在内的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大格局。发挥微博、微信、社交网络和移动多媒体等新媒体的优势,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营造良好网络舆论氛围。要在提高舆情应对能力上下功夫。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和涉及系统形象的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尽早发出正面声音,争取第一落点。同时,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志愿者和宣传站,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认真组织好“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