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速

15.09.2017  03:32
  9月6日,省司法厅在海西州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暨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推进会,对我省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作出全面安排,到2020年我省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去年出台了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青海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为民办实事工程,着力推进,先后制定了《2017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计划》等多项制度,年内在24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经过八个月的探索实践,各试点单位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初具规模,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进一步整合,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全省60%的乡镇(街道)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42%的村(社区)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室。
  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各项改革进展顺利,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律师制度改革、法治宣传教育改革、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监狱制度改革、社区矫正改革等正在有序推进。会议强调,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法治惠民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服务民生的重要抓手,必须强力推动。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社会发育程度和地区差异,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结合实际,统筹协调推进,分阶段、分层次、分领域进行;总体要求是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条件好的地区如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先行一步,黄南、果洛、玉树等地按照不同条件,分步推进。同时,着力打造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建设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将法治宣传教育、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努力实现群众“来一次”,就能得到满意的法律服务的目的。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功能定位上,将采用“3+X”模式,“3”是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律师咨询,这三项功能必须要设置;“X”是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需求灵活增加功能。另外,要以互联网为基础,促进司法政务云和与正在推进的全省智慧城市等项目有机融合,形成虚拟的网络服务平台,还要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作用,把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纳入进来,让网络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会议还就完善司法行政执行体制、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作了详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