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速

06.10.2017  00:21

近日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召开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暨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推进会”,对我省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安排,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标,标志着“在家门口享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正在逐渐变为现实。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去年出台了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青海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据悉,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为民办实事工程,着力推进,先后制定了《2017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计划》等多项制度,年内在24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经过八个月的探索实践,各试点单位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初具规模,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进一步整合,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全省60%的乡镇(街道)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42%的村(社区)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室。

省司法厅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社会发育程度和地区差异,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结合实际,统筹协调推进,分阶段、分层次、分领域进行;总体要求是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同时,将着力打造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建设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将法治宣传教育、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努力实现群众“来一次”,就能得到满意的法律服务的目的。

据了解,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功能定位上,我省将采用“4+X”模式,“4”是指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法律咨询,“X”是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需求灵活增加功能。另外,将以互联网为基础,促进司法政务云和与正在推进的全省智慧城市等项目有机融合,形成虚拟的网络服务平台,还将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作用,把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纳入进来,让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这次会议还就完善司法行政执行体制、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做了详细安排。(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