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突出四个特点

25.10.2016  18:12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和国家工商总局“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近日,省工商局出台了《青海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全面启动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2016年至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规划》确立了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2016年至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八大基本工作原则、七大工作任务和八个方面41项具体举措,突出了以下4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突出工作原则广泛性。在总结历年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协会等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将“行业普法,协同共建”和“丰富载体,注重实效”一并确定为工作原则。

二是突出工作任务时代性。在承继以往开展政策理论、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学习的基础上,针对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将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列为重点学习宣传内容。

三是突出工作措施操作性。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评查”和  “谁主管、谁普法、谁负责”的“双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了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普法责任机制,推动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的形成,实施普法清单、普法责任签字承诺制度。

四是突出考核工作实效性。结合国家工商总局法治工商评价指标体系的修改,对法治宣传教育指标作相应调整修改,并把我省“七五”普法规划有关要求充实到评价指标体系中,通过逐级开展法治建设评价,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任务落实。(省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