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西宁建设十件惠民实事

16.12.2014  10:52

  2014年法治西宁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法治西宁建设13项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全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生活之城、幸福之城,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治保障。

  实事一

  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重点措施: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着力打造“12348法律援助1小时服务圈”,实行法律援助案件点援制,努力降低援助门槛,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00件。

  完成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大力开展“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建立了村居法律服务顾问制度,努力打造西宁市“一小时(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9月初在城北区组织举办村社区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启动仪式,确定了城北区12个行政村、10个社区,先行启动了“一对一”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试点工作。

  实事二

  组建律师志愿服务团队

  重点措施:每个工作日由律师在市“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平台坐班,现场接听法律咨询电话、解答法律问题。

  完成情况:

  ●2009年9月市、县区8个法律援助大厅均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同时开通了西宁市法律援助网,开展网上宣传咨询活动。2014年1月又开通了节假日“12348”法律援助语音留言咨询业务。

  ●2014年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12348”来电咨询2594人次,来访咨询2869人次,网络咨询59人次,来信咨询3人次,三县、四区“12348”电话咨询2738人次,来访咨询5297人次。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共咨询13560人次,基本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咨询需求。

  实事三

  修订并出台一批地方性法规

  重点措施:修订《西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南北两山绿化条例》,制定《西宁市消防条例》、《西宁市公共场所禁烟管理条例》。

  完成情况:

  ●2014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及法治西宁建设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新形式、新途径,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重新制定了《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和制定《西宁市消防条例》、《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工作。

  实事四

  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街巷

  重点措施:各区县建设1条以上法治文化主题街巷,海湖新区建设1条法治文化主题街巷;建立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街巷长效管理机制。

  完成情况:

  ●大通县投资4万元在向化、桦林、长宁、宝库等乡镇9个村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农村法治文化宣传街巷。

  ●湟中县开展曲艺演唱,传播法律知识。

  ●湟源县司法局与县科技文化体育局、住建局协商在县城建设西路,投资4.8万元建一座法治文化健身广场。

  ●城东区在南川东路延伸段建成法治宣传一条街。

  ●城中区先后在青塘城公园、长江路三角花园建成了城中区法治文化公园。

  ●城北区投资80余万元打造的“法治北区一条街”正式落成,这是目前全省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的法治文化阵地。

  ●城西区在新华巷(贾小庄小学对面)增建法治文化墙1处。

  ●海湖新区管委会分别在文博路、文汇路及文景街五矿房地产施工工地围墙建立了三条法治文化主题街巷。

  实事五

  建立完善4个移动警务平台

  重点措施:在市区繁华路段设置4个移动警务平台,依托平台整合巡警、交警、派出所民警力量,快速高效履行巡逻防控、交通管理、应急处突、法律咨询、为民服务等职责。

  完成情况:分别在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四个区的主要干道、繁华街区分别设置了12辆移动警务平台,依托平台整合了巡警、治安、派出所民警等警力配置,快速高效履行接处警服务、巡逻防控、应急处突、法律咨询、便民服务等职责。

  实事六

  开展审务公开推进“阳光审判”

  重点措施:市、区(县)两级法院每年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不少于2次;建立审务信息公开系统,在立案大厅等场所公布在审案件依法可以公开的信息;推进全市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制度;完善法院网络微博和手机便民短信平台。

  完成情况:

  ●加强审务公开。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

  ●加强制度保障。出台《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标志着全市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启动。

  ●推进裁判文书上网。1月1日,西宁中院首批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亮相,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裁判文书。这是西宁法院在自己的官方门户网站公开裁判文书后,首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

  ●网站、微博全面开通。今年2月,西宁市两级法院顺利完成中国法院网地方频道建设,共开通8个法院网站16个官方微博全面开通,全市法院实现互联网全覆盖。

  ●组织开展“我与司法零距离”公众开放日活动。5月21日下午,市中院邀请西宁市第十一中学的120余名师生来我院参观,参与“我与司法零距离”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同学们零距离接触法院,感受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体验和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性、司法的严肃性。

  实事七

  开展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务”

  重点措施:建立检务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立案管辖范围和标准、办案期限、执法程序、执法纪律和检察官管理规定,公布便民接待电话,开通门户网站。

  完成情况:

  ●进一步明确检务公开的内容。主动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生效法律文书;依申请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公开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职责、机构设置、工作流程等与检察职能相关的内容。

  ●完善创新检务公开的方式和措施。建立办案流程公开制度,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推行人民检察院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拓宽联系公众、服务基层的方式,加强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检务公开场所建设,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宣传。

  ●建立检务信息公开系统。

  实事八

  开展警务公开推进“阳光执法”

  重点措施:在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及窗口服务场所依法公开警务信息;全面推行刑事案件立案和破案回告制度;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6次以上。

  完成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成立法治西宁建设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完善警务公开机制,全力打造“阳光警务”。健全完善警务公开工作平台和载体。开通官方微博,建立户籍网络服务平台,提供网上查询、咨询服务和身份证等业务网上办理。健全完善警务公开工作举措。突出抓好重点单位警务公开,健全完善公安执法公开透明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警务公开监督机制。

  ●借力警营开放活动,深化警民互动效果。开展“警民互动深度体验”警营开放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警营开放日活动,深化公安监管工作透明度,积极开展社会帮教和矛盾化解工作。

  实事九

  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

  重点措施:积极探索“枫桥经验”西宁化的有效途径,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经常排查、预警分析、随时化解、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

  完成情况:

  ●基层基础更加稳固。全市共建保安队伍2751人、治保会5099人、专职巡逻队伍4053人、看楼护院队伍3443人,联户联防队伍2765人、安置帮教队伍5149人等基层队伍;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市共成立治安巡逻队7支,共360余人。

  ●基层调解机制亮点纷呈。全省首家集心理咨询、团体辅导、专业培训、社会心理健康调查和课题研究与一身的城东区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于9月中旬已投入试运行;集社会组织登记、培育、管理、评估、完善等职能,促进辖区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工作的城西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与9月10日如期开业运行。

  ●“枫桥经验”西宁化继续深化。积极探索“枫桥经验”西宁化模式,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不断壮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把平安建设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村(社)。同时,深化了“枫桥经验”西宁化内涵。

  ●综合治理助推矛盾纠纷化解。对全市重点人员进行了摸排登记;积极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对缠访、闹访人员进行了依法处置;扎实推进重点乡镇综合治理,对全市社会治安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重点乡镇进行了集中整治。

  ●服务管理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农村网格化管理有序推进,技防建设力度加大,铁路护路安全运行。

  实事十

  举办首届

  十佳法治人物单位评选活动

  重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推荐申报、初选公示、评选确认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出西宁市首届十佳法治单位和十佳法治人物。宣传他们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凝聚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信仰法律、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法治西宁建设。

  完成情况:

  ●此次活动的主题为“追寻法治梦,筑就中国梦”。活动旨在通过评选西宁市近年来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法治单位和法治人物,宣传他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先进事迹,积极凝聚法治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信仰法律、守法光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首届“十佳法治单位和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从今年5月份启动。经资格审查、组织初评后,确定了西宁市财政局等20个单位,张淑阁等20名候选人为正式候选单位和人物,在电视、广播、报纸及各大网络媒体予以了公示,并请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投票评议。

  ●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评选公众投票、媒体人投票阶段自7月4日始至7月31日结束,投票采取网络投票和公众填写选票两种形式同步进行,社会各界对这项评选活动的参与热情很高。

  ●经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出大通县公安局等首届西宁“十佳法治单位”和许显青等首届“西宁十佳法治人物”及湟中县金塔社区等首届西宁“十佳法治单位”评比提名奖和沈鸿洁等首届“西宁十佳法治人物”评比提名奖,并在12月3日召开通报表彰会,对获得首届西宁双十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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