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法院:严守“三严三实” 狠抓司法作风建设
一是履行法官职责,办好每一件案件。公信来自于每一件的公正,司法公信要靠每件案件的公正来累积。法官办案子,容不得丝毫大意,不允许有任何差池。在这方面,近年来我们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行案件评查制度,所有案件在归档前必须接受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究责。强化院、庭长的管理责任。裁判文书由庭长、分管院长统一签发,重大案件由院、庭长全程跟踪指导。司法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我们实行从当事人的来信来访中,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这不但是对当事人的负责,也是对法官、对法院工作的负责。
二是强化效能意识,科学管理审限。法官办案,必须严格遵守法定审限。这不仅是依法办案的要求,也是对群众期待的回应。一是坚持实施了审限预警机制。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给相关承办人和所在庭室发通报予以提醒,所有需要延长审限、中止的案件,必须经“一把手”审批,严控积案发生,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二是积极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将未结案件,逐案登记造册,明确承办法官、责任领导,共同研究方案,确保全部清理完毕。三是强化案件节点管理。对办案流程节点进行了管控,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对案件在各个阶段所用时间详细列明。结案七日内结案不及时,不按规定报结案的,将给予通报处理。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司法过程更亲民。群众来法院打官司,不仅渴望案件得到公正处理,还希望诉讼过程更具亲和力。一是提升便民诉讼中心服务质量。不断强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层次,提升便民诉讼中心服务“软实力”。在法庭建设诉讼服务大厅,实现除开庭以外的所有诉讼事项的一站式服务。二是加强诉讼指导。针对农村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情况,全面实行了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指导当事人举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四是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只有让广大群众了解审判工作,了解法院工作的进步和成效,才能更好地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我们还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旁听案件,听取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法官的法律知识形成互补,在阐明专业问题、化解当事人矛盾等方面,发挥了显著成效。人民陪审员发挥来自群众的优势及专业技能,积极参与案件审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