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人为本审理聋哑人盗窃案

17.05.2019  07:34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由大通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聋哑人盗窃案件,为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在审理过程中,大通法院为被告人请来手语老师翻译,保证了案件审判的合理公正。

  据介绍,被告人岳某某系聋哑残疾人,2018年12月2日13时,被告人岳某某乘坐大通县4路公交车,趁车内人多拥挤之机,盗走被害人荣某某包内的现金3300元,得手后被被害人发觉,二人撕扯时被告人岳某某衣服内盗窃的现金掉落在车厢内,见事情败露,岳某某想要伺机逃离,被车内的群众控制,并扭送至大通县公安局。案件中,被盗现金由被害人荣某某第一时间拾取,未造成其他经济损失。

  案件起诉至大通法院后,法院启动快立、快审、快结机制,在审理过程中,得知被告人岳某某没有委托辩护人这一情况后,由法官指派一名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其辩护。由于被告人岳某某听觉能力丧失,给审判工作造成难度,法院方面又协调教育部门,从大通县特殊教育学校聘请一名手语翻译教师,从立案后的送达起诉书副本至开庭审理结束,翻译人员全程为被告人岳某某做实时翻译,确保被告人准确知晓自己的诉讼权利,使得案件审理顺利进行。根据犯罪事实各项量刑情节判定,被告人岳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