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化隆县人民法院召开

27.06.2018  15:44










        6月25至26日,近二十年来首次召开的海东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化隆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审委会专职委员马有诚莅临化隆县人民法院指导刑事审判工作并作重要讲话,市中院全体入额刑事法官、法官助理、各县(区)法院全体入额刑事法官参加会议。

        开班仪式上程院长分析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总结实践经验,科学分析形势,对进一步推进刑事审判工作质效提出三个方面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统一部署,针对我市斗争形势和案件审判实际需要,加强与公安、检察、监察等机关协调配合,因地制宜抓好扫黑除恶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结合中院审结的夏才让等27名、马瑞丽等23名、王胜勇等21名“涉黑”案件审理实务经验,就此次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和知识进行交流学习,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二是明确工作重点,严格依法办案,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坚持从重、从快审理黑恶势力犯罪,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三项规程”,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受到严惩,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步骤,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步实施。要充分发挥审委会、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在证据认定标准、法律适用统一等方面的作用,院庭长要着力加强审判管理,消除思想上的误区,不能干涉办案,但也不能不管案件,不能简单的认为监督管理就是干涉办案,要突出审中管理,也要加强审后监督。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庭前会议制度、法庭辩论规则、依法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强化庭审公开和裁判说理,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进一步推进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制度等策应性改革,实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

        会后,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祁昌生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审判实践中的理解与适用、“三项规程”的理解与运用、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就二审刑事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评析、中院就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的讲解等内容进行授课。

        授课期间,与会人员分组就全市“扫黑除恶”“三项规程”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