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治县法院:增强法院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3.10.2015  15:33

        2015年10月21日下午,久治县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全院干警参加,副院长李留彬主持会议。对可能影响该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突发事件进行深入研究,立足实践,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障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司法安全,提出了针对性的预防和处置方案。

        会上,李副院长宣读了江苏扬州20余人因不满处理冲击法庭,致法院几乎瘫痪、曾经发生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法院恶性枪击案件和格宜法庭快速处理一起哄闹冲击法庭三个典型案例,针对在案例出现的情况掌握、处置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对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处置流程进行交流。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从审判工作中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对审判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对措施、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详细解读了《久治县人民法院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对方案》进一步规范发生突发情况、安全事故的掌握和处置方法。

        李副院长强调,就法院而言,突发事件一般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案件或日常工作中突然发生的,对法院正常工作秩序、人员财产安全、司法公信力有一定影响力和破坏力,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应对的紧急事件。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关系交错震荡,矛盾多发,冲突增多,涉及诉讼的突发事件也随之增多,影响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突发性事件屡有发生;如当事人行凶、冲击法庭、集体结伙围攻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上访人自杀等,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已成为人民法院必须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突发事件既是一种灾难和痛苦,也是一种发展和创新的机会。从突发事件这面镜子中,可以折射出人民法院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反映出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同时也为推进法院工作提供了一个机会。人民法院要善于变革,与时俱进,从突发事件中汲取教训,更新观念,改进政策,化害为利,以有效的举措推动法院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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