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法院多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3.04.2018  00:33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乌兰法院快速反应、精心谋划,采取四项举措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落实、再部署,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乌兰法院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制定《乌兰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刑事审判法庭、审判监督庭、法警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和具体指导本院扫黑除恶工作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牵头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团队建设,提升审判能力。选取1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审理工作,严格规范审理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积极加强对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组织全体员额法官深入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体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执法思想,明确执法标准,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同时,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做好涉黑案件线索的采集梳理工作,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

          三是坚持依法审理,增强打击合力。将专项斗争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结合,明确围绕扫黑除恶十类重点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案件实行优先办理,结合刑事速裁和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密切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证据认定规则,确保凝聚合力、精准打击、量刑适当。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注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面宣传、报道,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简报,引导社会舆论,彰显法治的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加大司法公开工作,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案件,通过庭审公开、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多形式依法公开审理过程和宣判结果,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扩大打击效果,积极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