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分析会 认真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10.05.2017  13:23







    5月3日下午,西宁中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2017年度1-3月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会,分析研判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法院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市法院各业务庭(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就各院1-3月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汇报,总结了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市中院刘纲副院长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1-3月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就全市法院收结案情况、各类案件运行态势、审判质效运行情况等具体方面进行了分析研判。

    2017年1-3月全市两级法院累计受理各类案件13899件(含旧存),同比上升8.9%,累计结案7394件,同比上升8%。全市法院案件审判质量整体向好,多项逆向指标呈增益效果,1-3月,全市基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上诉改判69件,改判率4.9%,同比下降0.8%;一审判决案件发重22件,发重率为1.6%,同比下降0.8%。西宁中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10件,改判率22.7%,同比下降15.7%。市中院一审判决案件发重7件,发重率15.9%,同比上升14%,西宁中院案件发重率有所上升需引起关注。全市法院案件效率整体稳中有降,当庭裁判率指标整体呈减益效果且由于节假日等原因引起结案不均衡,全市法院1-3月结案分别为1798件、1826件、3770件,其中市中院结案分别为159件、145件、537件。全市基层法院当庭裁判案件710件,当庭裁判率13.7%,同比下降14.8%;西宁中院当庭裁判案件34件,当庭裁判率5.8%,同比下降15.9%。全市法院审判效果整体趋好,民事案件调撤率有所提升。1-3月,基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结案3557件,调撤率76.2%,同比上升1.1%。西宁中院民事案件调撤结案144件,调撤率29.9%,同比上升3.5%。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效果良好,实际执行率与执行标的到位率均呈上升趋势,“两到三年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1-3月,基层法院实际执行率74%,同比上升18.4%;执行标的到位率76.81%,同比上升15.4%。西宁中院实际执行率48.1%,同比上升16.8%,执行标的到位率59.18%,同比上升16.31%。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杭旭同志就通报情况做了点评,对全市法院今后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他指出,在各院领导有力组织、安排督促和广大干警踏实工作、积极作为下,全市法院1-3月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处于可控可管的范围之内,在收案大幅度上升的同时,结案数也实现了同步上升,全市法院案件质量总体稳定,大多数指标均呈保持或向上状态,下滑指标面窄量少,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处于基本均衡。在对全市法院1-3月审判(执行)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杭院长提出,全市法院必须从两个方面对今后的形势及面临的挑战保持充分清醒的认识,一是个别指标如上诉率、改发数、当庭宣判率,及信息化有关指标仍不够理想,应引起高度重视;二是要有前瞻性,要充分预计到2017年全市法院收案将继续增长的态势。在审执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下,全市法院要积极应对,加大力度完成各项审执工作。

    杭旭院长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应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在充分肯定审判(执行)工作的基础上,找出不足,积极改进,抓好“四个落实”,做好审执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一是要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在狠抓办案上抓落实。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而西宁两级法院又承担全省法院办案任务的一半以上,全市法院一定要有首位意识,把司法办案始终牢牢抓在手上,通过办案服务大局,解决社会矛盾,排除不稳定因素,引导人民遵纪守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改革创新增添动力,为老百姓的生活提供安宁;

    二是要坚守公正的底线,在提升质效上抓落实。司法的最高价值就是公正,有了公正司法才有权威,司法的价值和权威都是通过公正体现,而质量和效率正是体现公正的两个重要指标,全市法院应处理好这两项的关系,做到既抓质量,又重效率,两者兼顾,确保质效双赢;

    三是要突出严格管理,在强化责任上抓落实。管理是案件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牛鼻子”,全市法院一定要抓住管理这个“牛鼻子”不放,狠抓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司法责任制落实为核心,以信息化管理为主,院庭长监督管理为辅,对每个案件每个环节每个节点都进行监督监控,同时做好案件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推动法院工作;

    四是要坚持正确导向,在强调奉献上抓落实。面临现今社会发展引起的利益多元化对法院队伍和广大干警的考验,全市法院要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助力法院工作。第一、倡导全市法院干警敢奉献、敢担当,敢于坚持原则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第二、借助各项改革任务及信息化手段对法官工作进行减负;第三、要通过文化中心建设或心理疏导等方式关心干警、引导干警、培养干警,让干警全身心投入到法院工作中去。

    最后,杭旭院长要求全市法院结合各自实际,带着问题导向,落实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要在组织领导上坚强有力,履行职责上积极作为,落实责任上主动担当,促进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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