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院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2.05.2017  17:11



新闻发布会现场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下午好!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突出问题,提升执行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顺利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为契机,结合全省法院“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17年10月31日在全省法院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下面,我代表省高级法院通报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情况。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上,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今年,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成立了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勇任组长的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基本形成。

这次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部署要求,以“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牢牢扭住中央、地方巡视、涉执行信访案件中发现和反馈执行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整饬队伍,确保“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重大部署要求得到严格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问题基本消除;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高。

        通过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解决六类问题,一是消极执行。重点是拖延立案,拖延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处置财产,拖延发放兑现执行款物等问题;二是选择性执行。重点是挑选案件、选择督办、区别采取执行措施等问题;三是乱执行。重点是明显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违规评估、拍卖财产、以物抵债,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及对纳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不及时采取定期核查、司法救济及恢复执行措施,违规使用执行查控体系查询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信息等问题;四是执行不廉。重点是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或让当事人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吃、同住、同行,充当掮客,过问案件,泄露工作秘密,违规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等问题;五是作风不正。重点是“冷横硬推”“庸懒散奢”等严重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危害人民法院形象的问题;六是有令不行。重点是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和指令决定的执行情况,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方法和步骤,一是自查自纠。全省法院严格按照整治目标、整治内容和整治重点,对照《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结合省高级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查纠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巡查检查。省高级法院成立由执行局(牵头)、政治部、监察室、审管办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组,重点检查各中级法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视情抽查部分基层法院。各中级法院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组,检查辖区基层法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巡查采取听取汇报、调取卷宗、座谈走访、明察暗访、网上办理等灵活多样方式巡查。三是案件督办。重点督办下列案件:中央巡视组、中政委转办的案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督办的案件;省巡视组、省委政法委转办的案件;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省高级法院督办的案件;各类申诉信访案件。对督办的案件要限期执结(纠错),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执行案件的规范性问题,也查执行干警的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反馈整改。巡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巡查对象反馈并督促整改,各级法院对于本院自查自纠发现和上级法院巡查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全面、限期整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归纳,追根溯源,查找原因,加大规范化建设,源头解决。

        为确保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省高级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治行动。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此为契机,严格对照《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多措并举,彻查执行领域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确保全方位、无死角,发现问题,立查立改,限期解决,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执行行为。要把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与“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推动,通过开展活动推动工作实效,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工作的新变化、新气象。其次,责任要明确。各级法院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确定一名党组成员具体负责,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和人员责任。各中级法院要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法院要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通报机制,动态反映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再次,整治要到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问题导向,坚决杜绝自查自纠、督察检查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针对自查自纠、督促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台账,探究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与步骤,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治到位。

        最后,督导要有力。省高级法院将严格督导全省法院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行动置之不理、不传达、不部署、不落实或者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对存在的问题不正视、不解决的,对上级的督察、检查抵触或者不配合的,以及专项整治后问题仍然突出集中的法院,要对责任领导进行约谈、通报,并依纪依规予以问责。

我要通报的内容就是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