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法院掀起向邹碧华同志学习高潮

13.04.2015  14:03

        邹碧华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在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里,涌现出的杰出榜样,是新时期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征程上,人民司法的新标杆,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燃灯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学习活动。近日  ,全市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在全市掀起了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高潮。

        为确保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全市法院都作出专门部署,制定了详实的《学习活动方案》。第一阶段为专题学习阶段,时间在3月份至4月份,主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干警收看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聆听报告团5位成员从不同侧面诠释的邹碧华忠诚敬业、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的璀璨一生。通过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等学习邹碧华所著《法庭上的心理学》中有关章节,《邹碧华精神启示》等评论员文章。第二阶段为专题讨论阶段,时间在5月份,在全市法院开展学习邹碧华精神征文活动,举办“法官当如邹碧华”学习讨论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和思想感悟。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6月份,要求各法院对学习活动进行总结。

        在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中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多种形式。将传达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征文交流等多种形式与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载体结合,深入学习邹碧华同志的政治品格、公仆情怀、奋斗精神和务实作风,引导干警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坚持学以致用。通过对“邹碧华精神”的学习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对照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认真查找自身的差距,筑牢为民宗旨、严把廉洁操守、弘扬改革精神、勇于承担责任。三是坚持与西宁法院正在开展的“三基”教育和“躬下身子,立起公信”司法实践活动相结合,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做到在学习中提高,在提高中升华,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学习活动中干警们纷纷表示:  在今后的工作中,  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争当“邹碧华式好法官”,将学习热情转化为爱岗敬业的强大工作动力,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为全推进司法改革,为人民司法事业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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