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案件执结率居全国中上水平 去年执结14617件

24.02.2017  07:37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2月23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共17325件,执结14617件,标的金额82.1亿元,执结率在全国法院中居于中上水平。今年2月底前,全省法院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70%以上的阶段性目标已如期实现。

  据了解,在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后,我省法院又确定了“2017年2月底前,全省法院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70%以上;2018年2月底前,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80%以上”的具体目标。去年以来,全省法院不断完善对规避执行的处理和惩戒机制,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打击力度,对6642件案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对331人采取拘留、罚款制裁措施,积极探索对拒执罪公诉、自诉并行模式,对符合定罪量刑条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全省法院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将365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出国出境、高消费、投资置业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有效的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目前,全省三级法院已经完成与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的“总对总”对接,建立了与银行、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之间的“点对点”网络查控和信用惩戒系统。去年通过网络查询银行开户信息6.6万条,网上冻结存款1.1亿,在破解“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突破。我省三级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也已全面上线运行,实现了执行案件实时节点管理,执行案件管理更加科学、精细、高效。

  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杜春青表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丧失履行能力的案件,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应当自己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不属于应由人民法院解决的执行难,社会各界尤其是执行案件执行申请人要增强对执行难的理性认识,树立合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