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设立全国法院藏汉双语法官青海培训基地

02.07.2014  15:20
核心提示: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批准在省高级法院设立全国法院藏汉双语法官青海培训基地,这标志着我省法院双语法官培训工作迈入全面、规范、持久开展新阶段,对藏区法院更好地开展双语审判工作、更好地保障藏族群众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批准在省高级法院设立全国法院藏汉双语法官青海培训基地,这标志着我省法院双语法官培训工作迈入全面、规范、持久开展新阶段,对藏区法院更好地开展双语审判工作、更好地保障藏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我省有6个中级法院和33个基层法院设立于藏区,占全省法院总数的69.6%,藏区法院案件总数约占全省法院案件总数的30%。近年来,省法院高度重视双语法官培训工作,已连续5年举办双语法官培训班,共培训双语法官260人(次),全省已基本实现每个藏区基层法院至有2名双语法官承担双语审判工作。2012年编译出版了全国法院首部《汉藏对照法学词典》,今年又组织编译了免费供广大藏族群众学习使用的《汉藏对照诉讼指南》。

  全国法院藏汉双语法官青海培训基地的设立,为全省法院开展双语审判培训工作创新搭建了新的发展平台,不仅有利于青海法院长期稳定开展双语法官培训和撰写编译双语法律教材工作,也有利于藏区法官之间在语言上的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