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效果好 如期履行威信高

03.04.2020  10:10




        为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天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尖扎县法院在司法案件的审理中秉持调解工作先行的原则,坚持自愿、合法原则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

        近日,尖扎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件合同纠纷,双方达成协议后,被告按照调解协议的时间如期返还给原告沙场承包费10万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17年,原告从某村村民多某处转包了没有采矿经营许可证的砂厂并给付了原告5年的承包费,承包后因为无采砂手续而无法经营,给付了一笔数目不小的承包费却因为法律不允许而无法经营,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并返还给付的承包费。起初双方均据理力争,互不相让。后来,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原告做出了些许让步,被告也如约按期主动履行了协议中的款项。

        调解对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重要作用,节约了群中的诉讼成本,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调解不仅是实现了案结事了,更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被告主体不适格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中适格的当事人不仅关系到案件的审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