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五注重、五促进”推动城乡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27.10.2014  18:47
近年来,省民政厅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强化管理,通过“五注重、五促进”,推动城乡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省民政厅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强化管理,通过“五注重、五促进”,推动城乡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注重管理机制健全,促进低保规范运行。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改变了以往由村(居)委会直接受理低保申请的做法,实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明确乡镇是受理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的责任主体,强化乡镇责任意识。还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在审批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另外,改革现行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模式,取消农村低保“指标”控制,由各地
区依据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将符合规定的农村牧区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城乡低保对象共61.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其中城市低保21.4万人,占城镇总人口8.7%;农村低保40.3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3.6%。
      二是注重绩效考核评价,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从2013年起,依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了全省城乡低保绩效考核,并且建立了低保工作经费奖补机制,省上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安排对各地的奖补工作经费,不仅缓解了基层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还大大的调动了各地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年起,绩效考核结果不仅与安排工作经费挂钩,还与城乡低保补助、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挂钩。
      三是注重日常监督检查,促进政策有效落实。近年来,各级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就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制度落实、低保资金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相继开展了“关于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年活动”、“城乡低保绩效考核”等,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有力促进低保政策有效落实。同时,强化内部监督,扩大外部监督,健全低保投诉核查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和低保问题的查处力度,推动低保制度公平公正实施,切实减少和杜绝“拆户保”、“错保”发生。去年以来,累计接待城乡低保信访案件126件,核查属实处理97件,上访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四是注重核对机制建设,促进对象精准认定。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省州县三级均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机构,提前一年完成了民政部制定的“十二五”末全面建制的目标任务,并结合核对工作开展,采取“大洗牌”的方式,对新申请低保对象和已纳入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对已纳入低保对象的核查清理。自核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对2.1万户(6.5万人)新申请低保对象家庭进行了核查,其中6913户(20773人)不符合条件家庭退回了申请,核查率达到100%,全面实现新申请对象 “逢进必核”。同时对已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14.3万户(42.3万人)开展了核查,其中6428户(21726人)进行了动态管理和清退。
      五是注重政策业务培训,促进基本能力提升。通过以会代训、集中授课和委派业务人员到各州市培训等方式,指导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熟练操作技能,强化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的本领。去年以来,我厅已开展全省低保工作人员政策培训3次,州(市)民政部门对所辖县(区)开展政策培训达10次,各县对所辖乡(镇)开展低保政策培训达20次之多。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贾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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