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法院“高天风暴”联合执行行动初战告捷

14.11.2019  23:11










        11月13日清晨,随着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忠志同志的一声令下,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法院第二次联合执行行动“高天风暴”正式开始。

        根据黄南州中院统一部署,泽库县法院决定开展为期两天的“高天风暴”联合执行行动。此次行动抽调两级法院干警43名,警车8辆,邀请县检察院2名检察官、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开展法律监督,《青海法制报》和黄南州、泽库县电视台记者进行全程跟踪宣传报道。

        13日当天,州县两级法院干警冒着严寒,深入泽曲镇、西卜沙、多禾茂、恰科日等乡镇,对长期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搜查、拘传措施,共对6件案子4名被执行人进行了拘传,其中对1名被执行人进行拘留。截止当晚18时,6起执行案件中4件所申请执行标的30万元全部履行完毕,首战告捷,为泽库法院“高天风暴”联合执行行动开了一个好头。

        被执行人南拉某某,泽库县和日镇人,与申请执行人公保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于今年8月5日在泽库县人民法院立案,期限内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法律文书,执行款项2.2万元,但被执行人南拉某某规避法院执行,对本院生效裁判文书拒不履行。根据联合集中执行行动安排,此次行动采取搜查、拘传措施,现已拘留自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

        被执行人却某,海东市化隆县人,与申请人李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却某在承诺期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故法院采取措施措施,依法拘传,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当天履行执行款3000元后释放。

        被执行人才让某某,泽库县多禾茂乡人,与申请人昂周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在期限内未返还,拒绝腾退房屋和返还债务2.4万元,经本院多次督促无果,故拘传至法院。慑于法律威严,现已腾退房屋并还清债务。

        被执行人尕藏某某,泽库县恰科日乡人,是4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因此被纳入此次联合执行行动中,拘传后主动履行,返还执行款项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