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开展公用土地改变用途整治活动

13.06.2014  12:23
核心提示:   果洛州集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内修建私人住宅、商业铺面和集资建房等违纪违法用地行为清理整顿活动。  严禁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内修建私人住宅、商

   果洛州集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内修建私人住宅、商业铺面和集资建房等违纪违法用地行为清理整顿活动。

  严禁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内修建私人住宅、商业铺面和集资建房。对无视政府三令五申仍然违规修建私人住宅、商业铺面和集资建房的行为,按《公务员法》和国有企业职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并责令限期纠正。

  立即停止办理相关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手续。州、县发改部门不得受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其用地内修建私人住宅、商业铺面和集资建房的立项申请;国土部门不得受理相关用地申请;住建部门不得办理规划用地手续(两证一书);发改、国土、住建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立项、规划手续、用地审批的把关审核工作。

  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已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同时,对各单位新上项目需申请新增建设用地的,发改、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要严把审核关口,依照各县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凡缺少发改、国土、住建等部门相关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严格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占有的土地。今后对以上单位所占有的土地由州、县政府严格统一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搞建设或改变土地用途。

  切实加强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成立由州监察局牵头,州发改、国土、住建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督导组,负责督查督办全州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内修建私人住宅、商业铺面和集资建房的清理整顿工作,对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

  进一步加强宣传舆论工作,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双语宣传资料等手段,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平台,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切实把教育引导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力求清理整顿工作得到各族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全社会支持的强大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