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经验在全国交流

08.12.2015  19:06

2015年11月16日 来源: 流动人口管理处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会议上,我省形成的注重“四项工作落实”、健全“五项工作机制”、创新“三项服务模式”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经验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肯定,并作大会交流。

  自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以来,我省各级卫生计生委按照“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的原则,强化工作落实,加强工作督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指导意见》精神,在抓好国家试点城市西宁市的同时,在各市、州确定7个县(市)作为省级试点,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精细化”理念抓好均等化工作的落实。

  注重“四项工作落实”。 就是 落实责任主体。 将均等化工作列为打造“健康青海”的内容之一,地方政府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工作清单制; 落实责任单位 将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作为均等化服务的“一线”阵地,整合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职能,全面开展均等化工作; 落实 目标责任。 把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纳入全省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考核权重,保证了工作的落实; 落实工作重点 全面开展15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落实流动人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妇幼保健、健康档案、计划生育等6类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

  健全“五项工作机制”, 就是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试点地区普遍建立了定期召开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机制;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纳入预算范围予以保障。今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了45元,高于国家标准5元;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交流,尽可能实现一次采集、多部门共享; 建立督导考核机制。 各试点地区加强工作调研和督导,进行定期通报; 建立典型示范机制。 全省共创建70个特色明显、带动力强、示范作用突出的示范单位,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创新“三项服务模式” 就是强化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服务模式。 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纳入“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之中,努力提高健康素养总体水平;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建立以基层健康管理服务团队为依托,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为主体的家庭医生契约式医疗卫生服务机制,为流动人口提供同质均等、方便可及的公共服务,促进了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今年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出台了《青海省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以招投标方式选择承接主体。

  试点两年来,我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全省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65%,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接受率达91%,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建卡率达98.75%,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达95.71%,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达100%、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免费服务覆盖率达98%,免费避孕药具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