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流动人口家庭变迁的城镇化元素

06.05.2014  20:12

      流动人口家庭变迁本是社会学研究范畴,而时下它被赋予了更多的经济学元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大量的流动人口如何有效实现城镇化。2亿多流动人口能否在城市定居(主要指其中占多数的农村流动人口能否在城市定居),直接关系到城镇化的成长性和稳定性。

      流动人口家庭生活方式的变迁

      我国流动人口家庭生活方式在近几十年中发生较大的嬗变。其最初家庭生活方式为“单身离家与其家庭成员分居”式,而后逐渐演变为“夫妻二人离家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居”式,渐次又演变为“夫妻携子女离家与父母等家庭成员分居”式,现又开始出现“夫妻携子女及父母举家迁移”式。

      研究数据表明,我国最早的流动人口其家庭生活方式是“单身离家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居”式。“夫妻二人离家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居”式这种流动人口家庭生活方式,是流动人口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流动人口由最初一人先行流动,在经过对流入地打工状况、收入及居住环境等诸多方面进行考察后,继而出现夫妻双双离家外出流动的现象。这种现象再次印证国外学者的某一迁移理论,人口迁移的决定并不是由独立的个人做出的,而是由相关的更大单位,特别是家族或家庭来共同做出的,但迁移是有一定的发展路径的,为了个人的预期收入最大化,同时使家庭风险最小化,人们往往采取“梯次流动”方式。

      随流动人口在城市居住时间逐渐延长以及对城市现代生活方式的逐步认可,夫妻携子女流动的比例愈来愈高,愈来愈多的流动人口崇尚“核心家庭”式的流动生活方式。但大多数家庭不能一次性完成核心家庭成员的整体迁移,近七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为分次流入,夫妻首先流入,再把全部或部分子女接来同住是最常见的方式。但这种流动人口家庭生存方式,在一些学者看来,仍具有非完整家庭流动特征。近几年来,“夫妻携子女及父母举家迁移”的流动人口比重日益增加。

      流动人口家庭生活方式变迁的特点

      变迁的路径基本一致。纵观改革开放几十年我国流动人口家庭生活方式的变迁过程,虽不同时期流动人口家庭生活方式的基本模式有所不同,且多种模式由于流动人口年龄不同、受教育背景不同、就业岗位不同等,使得每个时期流动人口多元家庭生活模式始终相互交错,但若追踪考察每一同期群流动人口的家庭变迁轨迹,基本都沿袭了“梯次流动”的路径,即“单身流动―夫妻同流动―夫妻携子女同流动―夫妻携子女及父母举家迁移流动”。

      变迁的时间正在逐步缩短。流动人口家庭生活方式由起初的“分割”到最终的完整家庭流动,其间变迁的时间在逐步缩短。国内有学者研究表明,新生代流动人口在个人特征、外出动因等方面已经显示出与第一代流动人口在价值观、生存方式上的差异,而这些差异已经影响到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对乡土的归属正在减弱,所有这些变化缩短了新生代流动人口家庭生存方式变迁的时间。

      变迁方式的家庭代价正在逐步变小。流动人口流动期间的家庭代价一般被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其一,子女人格教育及知识教育的缺失。其二,父母养老及日常照料的的缺失。其三,家庭成员感情交流的缺失。尽管有许多研究认为流动人口能够给家庭增加经济收入和经济资本积累以及社会资本,但同时不容辩驳的是,这些资本的增加并不能抵偿上述列举的各种“缺失”及家庭其他成员付出的家庭代价。

      但追踪调查表明,随流动人口“完整家庭流动”的过渡时期的缩短,流动人口流动的家庭代价正在逐步变小。以留守儿童为例,由于夫妻携子女流动比例上升,留守儿童比例在逐步下降,表明愈来愈多的流动人口家庭正在减少与子女分离所造成的子女教育和情感缺失的代价。

      流动人口家庭变迁基本诉求中的城镇化元素

      完整的家庭流动是流动人口流动及家庭变迁的最高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现阶段流动人口提出了他们认为能够使全家人居住在流入地城市的最现实的基本诉求。而这些基本诉求,较多地体现了城镇化元素。

      住房问题。据山东社科院人口所2013年6 月的最新调查,流动人口对现居城市的住房问题呼声很高,调查表明,大多数流动人口在打工城市的住房条件较差,居无定所。流动人口对居无定所的现状并不是不想改变,他们也有在城市购房的诉求,调查表明,流动人口中现已有一部分人已在城市购房或正在筹集房款。

      父母养老问题。安排好父母养老,也是流动人口考虑的最基本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拉动更多的农村人口在城市居住的问题。调查表明,已有近1 / 3的流动人口考虑将父母接到自己工作的城市养老。而事实上,流动人口中其父母在城市打工的比例也大约有近1 / 3 。这一问题也表明,流动人口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全家人在流入地生活的诉求其实是很强烈的。

      子女就学入托问题。安排好子女就学入托问题,也是流动人口能否尽快完成家庭完整迁移流动的最重要问题之一。调查表用,现流动人口中,子女跟随父母一同流动的比例愈来愈高。流动人口子女跟随父母在流入地就学的比例愈来愈高。调查中发现,尽管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就学入托的费用相对高些,但流动人口仍然能够接受这一事实,表现出流动人口家庭整体流动的强子些实烈愿望。

      社会保障问题。流动人口中愈来愈多的人在流入地参加各类社会保险,也表明这一群体对流入地的认同以及实现家庭整体变迁的一种愿望。调查中发现,近70%的流动人口参加了各类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的流动人口中,32 . 6% 的人口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5.6%的人口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 .5%的人口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保脸,7 .7%的人口参加了商业养老保险。同时,75. 4%的流动人口参加了各类医序保险,参加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中,42 .4%的人口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3.7%的人口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2%的人口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6%的人口参加了商业医疗保险。另外,还有25 .9%的流动人口已参加失业保险。这些事实从另一方面表明,流动人甲事实上已经在诸多方面进行着由农村到城市家庭整体变迁的准备。

      几点思考

      其一:人的城镇化是城镇化的基本要素,而承载和稳定人的生存方式的家庭则是人的城镇化的根本基石。只有更多的流动人口家庭在城镇定居,才可以有真正意义的人的城镇化。只有流动人口家庭城镇化,才可以认为真正完成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部门的转移。没有流动人口家庭城镇化,“民工荒”、流动人口失控式的“闪出闪进”以及流动人口对社保等诸多改革的排斥等,都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其二:要将人的城镇化真正做实而不是流于口号,必须逐步完成流动人口家庭城镇化。从流动人口家庭变迁及家庭城镇化的视角重新思考现阶段我国许多领域的体制改革,以往一些看似难以解决的“碎片化”问题,如学者们常挂嘴边的所谓多元化问题,农民工及“民工荒”问题,以及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留守儿童、流动人口社会融入,乃至房价调控、“春运”等等,一旦与流入人口家庭变迁这一活跃的社会细胞归拢在一起,会看到所有被接受或被排斥的改革及政策,其实都取决于是否符合这些活跃的社会细胞“群体”的自身运动规律。

      其三:推动流动人口家庭城镇化,应充分考虑当前流动人口家庭城镇化的重点难点及主要影响因素。应从人口迁移“推一拉”理论的视角,更实际地去研究哪些因素对流动人口家庭城镇化形成“拉力”和“推力”,搞清影响这些人居留意愿的主客观因素及居留条件,包括他们对居留城市主要方面的接受程度(如就业、住房、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六对居留城市社会排斥的容忍度(如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社会交往圈、向上流动等),惟此,人的城镇化才能得以扎实有效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