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局采取四项举措积极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

25.09.2014  18:50

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青海省食药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流通市场信用环境。
      分类细化,制定标准。 遵循“分类细化、重点推进、互动协作、长效监管”的原则,以收集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信用信息为基础,依托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类经济户口,根据主体准入、自律情况、食品质量、台帐建立、索证索票、违法记录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将食品经营主体分为A、B、C、D四个类别。即:A类为守信户,指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具有良好商业信用的食品经营户;B类为警示户,指有警示记录和轻微失信行为记录的食品经营户; C类为一般失信户,指有较严重失信违法行为记录的食品经营户;D类为严重失信户,指有严重失信违法行为记录的食品经营户。由基层巡查监管人员对食品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后提出信用分类意见,一年一定。
      打牢基础,落实责任。 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食品经营户的各种信用信息,建立辖区内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档案,包括书式档案和机读档案。书式档案主要包含食品经营户设立、变更、注销等材料及相关证书、处罚决定书、各类检查表。
      划分片区,明确责任。 根据辖区食品经营户情况,划分责任区,落实巡查人员,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依据经营范围、信用状况等分级分类建好经济户口档案,实行一户一帐一卡,绘制“食品经营户分布图”,制定“食品经营巡查记录本”,并分别用绿色、黄色、红色标牌标示在食品经营分类监管示意图上,确保食品经营主体档案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真正做到经营主体清、监管责任明。
      强化监督,分类监管。 以粮油、米面、饮料、冷冻饮品、奶制品、裸装食品等为重点整治品种,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促进食品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开展。期间,对A级经营户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开辟“绿色通道”重点扶持,每月巡查1次;对B级建立信用预警机制,在日常巡查中予以提示,实行“远距离”监管,每月检查2次;对C级建立信用惩诫机制,实行“近距离”监管,每周检查一次;对D级建立信用淘汰机制,实行“零距离”监管,随时掌握经营情况,根据违法情节,建议登记部门给予罚款直至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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