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出台巡察工作暂行办法

07.04.2016  10:03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海东市出台《中共海东市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暂行办法》内容涵盖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领导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管理、巡察对象范围、巡察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既有原则性要求,又有具体性措施,为全市巡察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同时,制定《中共海东市委巡察组巡察工作流程》等配套制度,统一巡察工作的具体标准,使巡察工作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操作性。

  《暂行办法》主要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专项巡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制度机制建设高起点设计,用制度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明纪律,从严管理,采取“聚散结合”“双向管理”模式,做到巡察与本职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