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实施药物网上集中采购惠及百万群众

06.05.2014  20:14

      两年来,海东市通过加强网上监管通报、开展现场检查、网上集中采购情况纳入年度卫生事业目标责任书等措施,积极执行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配送制度。

      海东市基层医疗机构从2011年7月起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民和县、乐都县人民医院2家县级公立改革试点医院从2011年12月1日起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2012年12月1日起剩余11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平均15%的加成计算,群众累计减少支出近3500万元。

      截至2013年7月31日,网上基本药物累计采购12060.15万元、非基本药物累计采购10309.73万元,累计网上采购药品22369.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