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两级法院组织法官开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07.06.2017  22:04




    今年6月5日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三个环境日,同时也是第46个世界环境保护日。上午,海东市两级法院干警走上街头开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海东法院在行动”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日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海东市两级法院统一行动,在平安、乐都、民和、互助、化隆、循化等县(区)繁华地段悬挂横幅、摆放环境法宣传展板、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向过路群众讲解介绍宣传“环境日”的由来、环保知识及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并就群众提出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据统计,当天共发放环保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7条、展出环保知识展板14块、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营造了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进一步扩大环境日宣传效果,法官们还在当天围绕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环保知识、环境污染典型案例等内容向过往群众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倡导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爱护和保护环境的生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