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扬清风——海东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报道之一

02.02.2019  09:32

  青海新闻网讯 2018年,海东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作风纪律建设,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深化标本兼治,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同时,针对海东信访量大且逐年上升的实际,海东市纪委监委通过实行信访受理告知、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事后回复等制度,采取问题线索清单化管理、全程跟踪督办、案件集中评估和审理“回头看”等举措,有效遏制了信访举报量居高不下的势头,实现了全市信访举报量连续六年持续上升后的首次回落,同比下降25.6%,群众满意度和信任度明显提升。

   正风反腐形成新态势

  2018年1月12日上午,村民徐某(化名)经过再三考虑,通过微信扫描举报了本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海东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交办到所辖的互助土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县、镇纪委经过缜密调查后,2月28日村支部书记李某因平分低保乱作为、对待群众简单粗暴被镇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海东市纪委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在全市1587个村社公开张贴3100多个微信二维码,方便群众举报,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1406件,处置问题线索1126件,立案4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3人,移送司法机关43人。

  “我万万没想到,用这种方式直接举报到了海东市纪委,起初我对这种方式半信半疑,在我扫村务公开栏上张贴的微信二维码举报不久,就有县、镇纪委的工作人员到村里调查村支书的有关问题……”互助县五十镇北庄村村民徐某述说了这次举报的经历。

  市县监委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切实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收拢五指,重拳出击,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显现,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严肃查处了乐都交通运输局腐败案、民和水务局贪腐案、互助法院违纪违法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随着海东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涉法案件明显增加,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规范的法律程序作为支撑。

  为做好审查调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2018年5月份,海东市纪委监委率先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中聘任专业法律顾问3名,与5家第三方审计机构签订协议,为依法决策、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依法开展审查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专业支撑,得到了上级纪委的肯定。

  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参与召开案情分析会5次,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执法调查工作中的“参谋”和“智库”作用,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水平。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蹄疾步稳。同时,海东市纪委顺利完成市县两组监察委员会机构设置、人员转隶、衔接融合等工作创新实施审查调查“一程序两报告三复查四强化”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健全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开展。坚持安全文明办案,注重依法办案和思想教育同步,从严审查与人文关怀并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着力推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全市国家监察体系框架初步建立,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果

  海东市纪委持续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市2016年以来的807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251件查否件进行集中专项复核。创新开展扶贫领域“三查三确保”和“秋冬百日会战”专项行动。

  “在村级低保金发放情况核查中,发现乐都区达拉土族乡春洒村存在平分低保金的问题,时任春洒村村主任违反群众纪律,带头参与平分2013年、2014年低保金,时任春洒村村支部书记、文书在知情情况下未及时制止并上报,导致扶贫资金随意发放,现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违规发放低保金予以追回。”这是日前在乐都区达拉乡会议室通报的一起村干部平分低保金的典型案例。

  问题的发现源于海东市纪委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秋冬百日会战”中。该“会战”从2018年9月中旬启动,通过集中开展三级调研、党纪法规宣讲、三级联动约谈、交办问题督查、问题线索查处、典型案件曝光、建立健全机制等“七个集中”,到年底实现“两个100%”,即年度所有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办结率达到100%,群众反映问题办理答复率达到100%。

  扬鞭奋进鼓点急,担当尽责正当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休止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是一个“进”的过程。海东市纪委坚持以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海东在兰西城市群节点崛起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