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党风政风行风测评结果揭晓

14.01.2016  17:57

   近日,海东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通报了2015年度海东市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结果。国税、地税、审计列执法监管类前三位;财政、统计、发改列综合管理类前三位;教育、农牧、林业列行业管理类前三位;供电、中行、建行列经营服务类前三位。

  2015年,参加市级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的部门单位为54个,其中,执法监管类10个,综合管理类11个,行业管理类10个,经营服务类23个。在评价工作中共发放问卷调查表A表11373份,收回11373份,收回率100%;问卷调查表B表220份,收回220份,收回率100%。网上有效投票36847人(次)。由市统计局负责进行了问卷调查汇总统计及排序工作,确保了评议数据的正确性和公正性。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考核办、被评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上级主管单位进行报告(通报)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结果,并通过市广播电视台、市政府网站、海东时报向社会公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海东供电公司在2014年、2015年度评价中连续两年分类排在首位,列为2016年免评单位。对2015年度党风政风行风评价分类排序末位的单位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领导班子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分类排在末位的部门和行业,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强调,2015年海东市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虽已结束,但反对“四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永远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下一步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纠、评、建”同步推进,不断实现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