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

02.12.2016  18:06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海东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了《海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划了今后五年海东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强调全市各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确保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三个部分,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7个方面任务,37大项、93小项具体措施,逐一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任务时限和具体工作措施。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包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完善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包括: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包括: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责任追究。项)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包括: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包括: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包括: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七是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包括: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事全面推动依法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海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会为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