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表彰大会

03.08.2017  15:46

  7月28日,海东市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工作推进会暨表彰大会,总结创建第二阶段以来的工作,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下一阶段创建工作,交流创建工作经验,扎实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公保扎西,省委常委、海东市委书记、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于丛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对海东市50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6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乐都区、互助县、平安区乐都路社区党支部、乐都区瞿昙镇党委作了大会发言。

  在会上,公保扎西指出,海东市在民族团结中探索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创建工作模式。海东市各级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探索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完善创建内涵方式、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于丛乐表示,五年的创建实践充分证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促进海东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县(区)要认真提炼创建工作的新举措、新亮点,新经验、挖掘典型,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故事,汇聚起各族各界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的强大合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苑玉虹)